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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驾照分会摊上“事” 莫把法律当儿戏 三方均会被追责

  目前,惩处买卖驾照分数的违法行为,有多方面的法律法规可以适用。具体而言,目前最常用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也就是“伪造、隐匿、或者提供虚假证言、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案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此外,卖分还有其他风险,比如一不小心就会被“黄牛”。买卖双方往往通过网络进行交易,“黄牛”有可能在拿到钱后,事情没有办到位却直接将你拉黑,那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比如,卖6分结果被记了18分,而卖方又不知情,那么如果卖方没有在15天内参加“科目一”考试,一旦开车违法被现场查处,就相当于无证驾驶,后果会很严重。

  “9月初象山也破获了两起买卖驾照分的案件,6人被行政。一起是汽车租赁公司人员凭借自身渠道顺便买分卖分,从中赚取差价。另外一起则是驾驶员有20多个违章,共计43分需要处理,于是找黄牛帮忙。”说,从这些案件中可以看出,不少人对这方面的法律法规一知半解,更有甚者“天真”地认为,买卖驾照分数没什么大碍。

  于是,男子拨打了卡片上“黄牛”的电线元钱。出乎他意料的是,刚处理完一起记6分的违法,钱都还没到手,正要转头去处理另一笔违法时就被了。

  接受交通技术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时,实际机动车驾驶人请他人代为接受处罚和记分并支付经济利益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原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和记分,对请他人代为接受处罚和记分并支付经济利益的行为,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好消息是,上层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因而,今年3月,发布了《道交通安全法(修订稿)》征求意见的公告,此次修订稿明确了对“代扣分”行为如何惩处。

  有专家就这样点评:《道交通安全法(修订稿)》中增加有关“代扣分”行为的惩处,可以使今后的相关工作更加有法可依。有关部门针对执法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同时也考虑到如今已有足够的技术手段,可以更好地支撑执法的开展。记者王晓峰 通讯员徐莹莹 胡志东

  而对中介人员利用群众不熟悉交通安全法规,谎称可代记分而骗取中介费用,或者以招工为名骗取群众驾驶证分值的,会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予以处罚,即“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其中第一百一十七条:组织他人实施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违法所得,处十五日以下,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这类违法,买卖驾照分会摊上“事” 莫轻则行政、罚款,重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该违法行为不以牟取利益为认定标准。”有交诉记者,上海警方就曾抓获过16名涉嫌买卖驾照分数的嫌疑人,其中11人被刑拘。

  心生疑虑,于是工作人员仔细询问了一番,男子,不得不说出自己“卖分”给别人的事。原来,他于2017年考取驾照,但至今未买车。眼看再过几天就要到清分周期了,他想起了之前在外面拿到的一张小广告卡片,说是可以有偿收购驾照分数。

  当天上午8时,慈溪横河交通违法处理窗口的工作人员在办理交管业务时,发现一男子在短短半小时内两次前来帮助他人处理电子拍下的违法。在核对信息时,工作人员还发现此人神情略显紧张,说不出违法时间,也对不上车主信息。

  此外,卖分还有其他风险,比如一不小心就会被“黄牛”。买卖双方往往通过网络进行交易,“黄牛”有可能在拿到钱后,事情没有办到位却直接将你拉黑,那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比如,卖6分结果被记了18分,而卖方又不知情,那么如果卖方没有在15天内参加“科目一”考试,一旦开车违法被现场查处,就相当于无证驾驶,后果会很严重。

  接受交通技术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时,实际机动车驾驶人请他人代为接受处罚和记分并支付经济利益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原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和记分,对请他人代为接受处罚和记分并支付经济利益的行为,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除了这些具体的处罚外,买卖驾照分数还有不少后续不利影响。因为驾照分扣除是有记录的,卖分给别人,系统就默认驾照所有人是违法处理人。在相关事故中,花钱买分的人如果有肇事逃逸行为,那么驾照卖分人就有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而对中介人员利用群众不熟悉交通安全法规,谎称可代记分而骗取中介费用,或者以招工为名骗取群众驾驶证分值的,会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予以处罚,即“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此外,冒用他人驾驶证、使用伪造、变造的驾驶证接受道交通违法处理的,《道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有,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该机动车,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有车一族来说,出现交通违法,最心疼的不是罚款,而是那宝贵的12分。所以,有些记分较多的驾驶员会想方设法来“销分”:常见的就是找人借驾照“代扣”,把法律当儿戏 三方均会被追责还有一种就是“买分”。

  “对于惩处买卖驾照分的行为,现有法律法规在定义、提高违法成本等方面,都有待进一步完善。”有交诉记者,交通违法处理“网上办”及“掌上办”的推行,在方便群众的同时,也有一大“副作用”买分卖分的现象有增无减,且更加难以发现。

  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处十五日以下,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有机动车驾驶证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这类违法,轻则行政、罚款,重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该违法行为不以牟取利益为认定标准。”有交诉记者,上海警方就曾抓获过16名涉嫌买卖驾照分数的嫌疑人,其中11人被刑拘。

  “9月初象山也破获了两起买卖驾照分的案件,6人被行政。一起是汽车租赁公司人员凭借自身渠道顺便买分卖分,从中赚取差价。共计43分需要处理,于是找黄牛帮忙。”说,从这些案件中可以看出,不少人对这方面的法律法规一知半解,更有甚者“天真”地认为,买卖驾照分数没什么大碍。

  此外,冒用他人驾驶证、使用伪造、变造的驾驶证接受道交通违法处理的,《道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有,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该机动车,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惩处买卖驾照分的行为,现有法律法规在定义、提高违法成本等方面,都有待进一步完善。”有交诉记者,交通违法处理“网上办”及“掌上办”的推行,在方便群众的同时,也有一大“副作用”买分卖分的现象有增无减,且更加难以发现。

  有需求就会有市场,随着驾照分数成为“商品”,“分虫”也因此出现了。尤其是随着交通违法处理“网上办”及“掌上办”的推行,买分卖分的现象有增无减。之所以如此,很大一个原因就是不少人对于其中的法律风险一知半解。须知,买卖驾照分会摊上“事”,涉事三方均会被追责,后续不良影响还不小。

  心生疑虑,于是工作人员仔细询问了一番,男子,不得不说出自己“卖分”给别人的事。原来,他于2017年考取驾照,但至今未买车。眼看再过几天就要到清分周期了,他想起了之前在外面拿到的一张小广告卡片,说是可以有偿收购驾照分数。

  对于有车一族来说,出现交通违法,最心疼的不是罚款,而是那宝贵的12分。所以,有些记分较多的驾驶员会想方设法来“销分”:常见的就是找人借驾照“代扣”,还有一种就是“买分”。

  据宁波相关负责人说,买卖驾驶证分数是严重干扰正常交通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当事人提供虚假证言,既损害了法律权威,又使真正的违法行为人逃脱应有的法律责任,不能真正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从而为交通安全埋下了重大隐患。因此,不管是“黄牛”、卖分方还是买分方,都是违法的。证件定制而且,即便是朋友、亲戚之间帮忙代扣,也属于违法行为。

  据宁波相关负责人说,买卖驾驶证分数是严重干扰正常交通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当事人提供虚假证言,既损害了法律权威,又使真正的违法行为人逃脱应有的法律责任,不能真正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从而为交通安全埋下了重大隐患。因此,不管是“黄牛”、卖分方还是买分方,都是违法的。而且,即便是朋友、亲戚之间帮忙代扣,也属于违法行为。

  通过这名男子,获悉“黄牛”还在门外等待,于是顺藤摸瓜将其抓获。横河中队随即将案件移送到当地。随后,男子因提供虚假证言的形式倒卖驾照分数,被依法处以行政5日、罚款200元;“黄牛”则受到行政7日、罚款200元的处罚。

  除了这些具体的处罚外,买卖驾照分数还有不少后续不利影响。因为驾照分扣除是有记录的,卖分给别人,系统就默认驾照所有人是违法处理人。在相关事故中,花钱买分的人如果有肇事逃逸行为,那么驾照卖分人就有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好消息是,上层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因而,今年3月,发布了《道交通安全法(修订稿)》征求意见的公告,此次修订稿明确了对“代扣分”行为如何惩处。

  目前,惩处买卖驾照分数的违法行为,有多方面的法律法规可以适用。具体而言,目前最常用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也就是“伪造、隐匿、或者提供虚假证言、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案的,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通过这名男子,获悉“黄牛”还在门外等待,于是顺藤摸瓜将其抓获。横河中队随即将案件移送到当地。随后,男子因提供虚假证言的形式倒卖驾照分数,被依法处以行政5日、罚款200元;“黄牛”则受到行政7日、罚款200元的处罚。

  有专家就这样点评:《道交通安全法(修订稿)》中增加有关“代扣分”行为的惩处,可以使今后的相关工作更加有法可依。有关部门针对执法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同时也考虑到如今已有足够的技术手段,可以更好地支撑执法的开展。记者王晓峰 通讯员徐莹莹 胡志东

  当天上午8时,慈溪横河交通违法处理窗口的工作人员在办理交管业务时,发现一男子在短短半小时内两次前来帮助他人处理电子拍下的违法。在核对信息时,工作人员还发现此人神情略显紧张,说不出违法时间,也对不上车主信息。

  有需求就会有市场,随着驾照分数成为“商品”,“分虫”也因此出现了。尤其是随着交通违法处理“网上办”及“掌上办”的推行,买分卖分的现象有增无减。之所以如此,很大一个原因就是不少人对于其中的法律风险一知半解。须知,买卖驾照分会摊上“事”,涉事三方均会被追责,后续不良影响还不小。

  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处十五日以下,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有机动车驾驶证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于是,男子拨打了卡片上“黄牛”的电线元钱。出乎他意料的是,刚处理完一起记6分的违法,钱都还没到手,正要转头去处理另一笔违法时就被了。

  其中第一百一十七条:组织他人实施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违法所得,处十五日以下,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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