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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车购税、交强险、营运资质、体检等信息

  最近新修订了3个部门规章,其中《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和《道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已于2022年4月1日起实施, 《机动车登记》将于5月1日起实施,东莞也推出了9项便民利企新措施。

  二是推行小客车登记全国“一证通办”。对在户籍地以外办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办”,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明。对于已经实施小客车总量调控的地方,仍需按当地政策执行。

  (一)驾驶人可凭有效的电子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遇到执法检查时,可以选择出示纸质或者电子驾驶证。对出示电子驾驶证的驾驶人,不再核验纸质驾驶证,可以使用执法PDA等设备扫描电子驾驶证二维码,核查确认电子驾驶证有效性和驾驶证状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也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扫描、识读电子驾驶证二维码,验证电子驾驶证信息。

  (一)驾驶证在有效期内的,驾驶人可以通过下载“交管12123”APP申领电子驾驶证,但是驾驶证存在、暂扣、逾期未体检、逾期未审验、公告停止使用等依法不能正常使用的,不得申领。因准驾车型、驾驶证有效期、发证机关等发生变化办理换证业务后,驾驶人需重新申领电子驾驶证。

  二是恢复驾驶资格考试“跨省可办”。共享车购税、交强险、对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未换证被注销不满两年的,申请人可以向全国任一地申请参加科目一考试,恢复驾驶资格,更好满足群众异地考试换证需求。

  一是推行私家车新车上牌免查验。对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在出厂时查验车辆,生产企业与交管部门共享车辆信息,群众办理注册登记时免予交验机动车。积极推行互联网登记服务新模式,营运资质、体检等信息实现网上售车、网上选号、网上登记,便利群众快捷上牌,证件制作

  便利措施以来,由于其使用方便、应用场景较多,受到群众普遍欢迎。据统计,自2021年11月至今,东莞市已有82.9万驾驶员成功申领了电子驾驶证。

  (二)驾驶人在办理驾驶证审验、换证、处理交通违法或者交通事故等业务时,可提交电子驾驶证办理,无需再提交纸质驾驶证,但对累积记分满分、一般程序处理以及需要暂扣、吊销驾驶证的,仍需要出示纸质驾驶证,按照现行办理。

  (三)相关管理部门需要核验驾驶人驾驶资质时,可以采信电子驾驶证。客货运企业、学校等单位在招聘驾驶人等环节,可以采信电子驾驶证。

  违反上述导致后果及责任由本人承担,交管部门有权终止驾驶证(电子版)服务,并保留追诉。

  2、免冠,头发不遮盖面部、耳朵,发型不凌乱、蓬松,不化浓妆,不着过浅衣服、制式服装,不戴口罩、墨镜、帽子、围巾、饰品。

  驾驶证证件照片应当符合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证件》(GA482-2012)中5.2.3的有关要求:为申请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前6个月内的直边正面免冠彩色本人单人半身证件照。背景颜色为白色;人像要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照片尺寸为32mm×22mm,头部宽度14mm~16mm,头部长度19mm~22mm。

  三是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项目。对持有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增驾小型汽车,或者持有摩托车驾驶证增驾其他类型摩托车的,只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优化考试程序。

  4、不得上传不符合社会主义文明建设,违主义风尚、社会公序良俗的标识、数字、字母、文字等有关内容。

  四是新增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新增准驾车型“轻型牵引挂车”,允许驾驶小型汽车列车,更好满足群众驾驶房车出游需求,促进房车旅游新业态发展。

  二是推行部门信息联网共享核查。与税务、银保监、交通运输、医疗机构等部门信息联网,共享车购税、交强险、营运资质、体检等信息,群众办理业务时免予提交相关证明凭证。

  一是推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对在户籍地以外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考”,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明。

  (三)申领电子驾驶证应提交证件照。通过“交管12123”APP申领的,身份证有效期起始日期在10年内的驾驶人申领时,系统将自动调用身份证照片,经质量检测、人脸一致性比对通过后由系统自动生成电子驾驶证。其他驾驶人可通过手机由他人协助拍摄证件照或从手机相册选择证件照提交,着装、姿态、表情应符合驾驶证件照片的要求(详见附件),系统将对照片进行质量检测和人脸比对,系统自动比对不通过的,转后台人工审核,后台人工审核不通过的,提示驾驶人去车管所申领电子驾驶证。(注:对因容貌改变等特殊原因无法通过“交管12123”APP申领电子驾驶证的,驾驶人可以到车管所,由工作人员核实后通过综合应用平台受理电子驾驶证申领业务)。

  (四)在车辆保险承保与理赔时,保险公司可以核验驾驶人的电子驾驶证,确认驾驶人驾驶资质,办理相关承保或者理赔手续。

  一是推行申请资料和档案电子化。实行申请资料电子化采集、档案电子化管理,机动车转籍、驾驶人考试等信息网上转递,实现交管业务办理“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

  三是推行车辆信息变更“跨省通办”。对变更货车加装尾板、残疾人用车加装辅助装置、小客车加装行李架等情形,群众可以在车辆所在地申请办理,无需返回登记地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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