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书印刷制作

公司新闻

史上“最幸运的农民” 失了土地领到“证”

  农民正在耕作的菜地和农田,被一家企业占用,建成了洗煤厂、焦化厂、化工厂、发电厂……农民却未见任何占地批文;失地村民在追问四年后,终于得到了特殊的身份证明——“证”。

  4月21日上午,七台河市国土资源局耕地科两间办公室均锁门,旁边一间办公室工作人员称没有见到他们来上班。随后,记者拨通了耕地科科长陈长富的手机。

  韩荣新(新兴区国土资源副局长):“宝泰隆占地的事情?我不分管这块,不清楚啊,你问问市局‘耕保科’吧。”

  在这份影像记录中,除了遍地的圆白菜、菜瓜之外,还有十几年前出资修成的水渠等灌溉设施——这是一块基本农田,从计划经济时代起,这里就是七台河市市民的蔬菜“后院”。

  此番修改之后,这片在当地农中不能随便征占的耕地和菜田便成了日后官员们所说的“不是耕地,是工业用地、建设用地”。

  红胜村30多万平方米正在耕作的土地被企业占用,起源于2003年。当年5月27日,七台河市人民召开市长办公会议,议题只有一个:研究宝泰隆焦化项目。

  2007年末,红胜村108名失地村民被通知去往镇,陆续办理“证”——《再就业优惠证》,揭开了该村办理“证”的序幕。

  但这个证件在办理小额免息贷款时,所享受的优惠也有很大局限:有楼房作抵押或者有两个公务员同时作才可贷款两万元。对于失地农民来说,这样的优惠条件几乎等同于无。

  (七台河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原新兴区国土资源局长):“宝泰隆公司占地的事情是市局主管的项目,我不清楚啊。现在我刚调到市局办公室,还不熟悉情况……我啥也不知道,这事当时我不管。谁清楚?我不知道。”

  2008年4月22日下午,网络报记者在七台河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见到了宋德发局长,他解释说,发给失地农民的《再就业优惠证》,也就是过去的“证”,实际上只是在小额免息贷款方面存在优惠,其他方面并不能享受到优惠,而失地农民的“证”之所以是红色,也是为了和企业工人的绿色“证”相区别。

  为了了解清楚宝泰隆公司占用新兴区红胜村土地的详细情况,记者在七台河市及新兴区多个部门去寻找答案,结果一无所获,诸多官员回复记者的声音如出一辙:“我不清楚情况啊。”

  首先是2003年6月2日印发的由孙升昌主持召开的市长工作会议纪要,里面写着“宝泰隆焦化项目需征用红胜村土地30万平方米”;

  当地村民领到的这些“最幸运”的“证”,除了封皮是红色的(企业工人的“证”是绿色的)之外,几乎每一处都显得很特别,和任何一个企业人员领到的均不同:原工作单位一栏统一写着“红胜村”三个字,而原工作单位性质、本人身份、失业时间等项均被空着。

  五年间,红胜村的失地农民成了“抢、富、逼”发展方针的见证者,他们手中的“证”无意中也为群众创作顺口溜提供了现实的生活素材。

  然而,在随即展开的过程中,史上“最幸运的农民”村民对未来的担忧变成了眼前的质疑和不满:未经过全体村民大会同意,也没有村民听证会,更没有公示、审批手续……

  “那人家是因为家属是教师才下来的,我们拿什么?我们连土地都没有了,”村民说。

  发证时当地官员称:“你们是最幸运的,全国也就你们红胜村有这个证,一般只有企业黄了才发这证。”

  2008年4月21日上午,红胜村村民那秀华、刘淑霞拿着这个“幸运”的证件再次来到红旗镇镇长鲁志刚的办公室,追问起了关于这个证件的事情。

  这个优惠失地农民的措施,看上去并没有满足初衷。在七台河市上上下下着眼于“快速发展”的日子里,市当时的重要工作,是为企业“一条龙”地服务。

  2003年的这次占地,宝泰隆究竟占用了多少耕地,红胜村123户村民至今没有得到一个准确数字,看到的则有5种互不相同的数据:

  一块土地的被征用,引发出两套价格、三种协议、四年追问、五个互不相同的面积。个中缘由,至今无人能够说清。

  2003年11月末,时任新兴区常务副区长的李刚,在南八顺旅馆劝17名村民返回七台河时,给每位村民签写了书面承诺,大意是“考虑到失地农民家庭生活困难,补偿按菜田标准计算发放”。而村民返回红胜村数十天后,拿着这份承诺书去找李刚要求兑现时,李刚却予以。

  2004年3月,《日报》曾刊文介绍对七台河市超常规发展的调查,其中特别指出——“市长孙升昌同志经常深入到包扶的企业宝泰隆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帮助企业出思和解决资金等问题。

  但就是这样一个缺水城市,却对宝泰隆的用水施行着特殊的优惠措施,2003年5月末召开的那次市长办公会议上,确定宝泰隆公司用水“地表水资源费按每吨0.02元收取,地下水资源费按0.06元每吨收取”。而依照当时省执行的征收标准,地表水为0.12元/吨,地下水则是0.3元/吨,价格相比优惠分别为6倍和5倍。

  在四年的时间里,这一块土地的面积却在协议和文件中变更了5次,记者就此询问当地各级官员,答复却惊人的一致:不清楚、不知道。

  “其实刚开始办时,就有农民很有意见,觉得这个证起不到什么作用,还和区里镇里的领导吵起来了。”2007年末那次去红旗镇发放《再就业优惠证》的一位公务员说,“但这是张升副市长批复的,本意是为了让失地农民享受到优惠。”

  调查采访中,许多村民在记者提到“证”时,都表示这是一个:“完全是糊弄人的,从一开始就糊弄我们,现在终于糊弄出个‘证’了。”

  最后一个数据出现在2007年11月14日宝泰隆与红胜村的《补办土地手续协议》上,这块土地的面积这次成了32.9万平方米!

  另外,村民在中还不时指认着自家的菜地,毕竟,这每人7分地是他们重要的经济来源,失去这7分地,“今后就不知道该靠什么生活了。失了土地领到“证””

  “招商引资企业是享受优惠政策的,宝泰隆属于招商引资企业。”七台河市水务局王慧祥副局长说。但至于目前按怎样的标准征收宝泰隆的水资源费,这位专管水资源费征收工作的王副局长说自己也不清楚。

  宋德发给记者拿出一份由副市长张升批复的文件,关键词为“农民、贷款、优惠”,里面提到给失地农民发放《再就业优惠证》。“这在我们省,甚至是全国,也应该是第一次给失地农民发放证。”宋德发和两位负责具体工作的女公务员均认为这是一种“创举”,对农民来说是一种幸运的事情。

  姚作平(新兴区国土资源局长):“宝泰隆占地的事情?我刚调到这个局十多天,还不清楚情况,证书印刷制作你问问我们局姓韩的副局长吧,我不了解情况不能瞎说。地都是市局‘耕保科’批的,科长叫陈长富……你问问他们吧。”

  此后,其他失地村民也陆续去办了《再就业优惠证》,而之前在办证现场和官员吵架的村民,也很顺利领到了该证,甚至比同一时间办证的其他人还早,而且是被人送到家中的。

  而2007年11月中旬,宝泰隆与红胜村村委会再次签订《补办土地手续协议》,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防止联营风险”为由,解除之前的“联营协议”,再次变更为协议。

  2004年1月,原来的占地赔偿价格由0.73元/平方米改为2.44元/平方米,村民又被要求与村委会签订《联营办企业用地安置补偿协议》,村民被告知这是“联营办企业而非”,但协议内容中却没有股份、分红的条款,“联营期为50年”;

  另一方面,办证过程中,部分失地村民和官员吵了起来,认为发“证”不过是为了缓和失地村民的不满情绪。但多数村民当时认为,能领到“证”总比什么都领不到要强。

  同年7月5日,宝泰隆从七台河国土资源局领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上,这块地则标明是35.6万平方米;

  为了把这个全市招商引资过程中最大的项目“一条龙”地服务好,会议决定:“由市规划局修改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市国土资源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市计委批准立项……以尽快办理企业用地手续。”

  网络报记者在七台河市、及新兴区多名官员间寻找答案,始终未能得到准确解读,更有新兴区常委会主任回应记者——若是相信群众,就不要来采访他这样的官员。

  据当时前往办证的村民回忆,现场颇为热闹。一方面,当地官员在积极宣传“证”的功用:免息贷款2万元、优先就业等。几位劳动局的官员还告诉现场村民:“你们是最幸运的,全国也就你们红胜村有这个证,一般只有企业黄了才发这证。”

  2008年4月份的七台河市,许多人都倍感缺水的:居民家里供水时间为早上5点到下午5点;市里的洗浴中心只能在每周的二、四、六下午3点到晚上9点营业;出租车司机说,洗车行在非时间里洗车将被处以巨额罚款……

  一位村民在经过宝泰隆门口时,指着沟渠里黑色的废水不禁向记者感叹:“可惜呀,这么稀罕的水都变成黑的了……”

  新兴区常委会主任李刚对此的解释是:之前宝泰隆和村里是联营,所以没有批的事情,因为“那块地是建设用地”;而2007年末,解除联营合同后,才是线年初办下来了,“这个手续我这看不到,你得到市里去找。”

  “那我也没办法。”鲁志刚解释,“当时发这个证为的就是让被老百姓有个依靠,所以单位一栏只有红胜村,没有其他的。”

  童之杰(七台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宝泰隆占地的事情,啊,我不清楚具体情况,新兴区知道,你们去那问问吧。”

  侯如意(七台河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我们局长在哪儿啊?宝泰隆占地的事情,我不清楚,你问办公室吧。”

  2003年6月份,部分村民在得知自己耕种的土地即将被宝泰隆焦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泰隆)占用时,特意请来了市里的摄像师给自己的菜地录了像,并刻成了光碟。

  2008年4月21日下午,记者见到了已经成为新兴区常委会主任的李刚。李刚否认了群众的事情存在,他说:“我没有说过这样的话。”

  于是,在失地4年之后,村民仍未搞清楚这次共征了多少亩,该由哪一级审批。村民对这次性的长期质疑,在2007年末开始发“证”之后,变得更为复杂:“让我们老百姓离开基本农田,就给‘证’,以后我们是不是都要说自己是工人而不是农民了?”

  但过完年之后,村里有人拿着《再就业优惠证》到相关部门办理贷款时,却发现“不好使”了,贷款迟迟没有下文,直到现在也没能办出贷款来。

  对“抢、富、逼”的解释,当地的说法大致为“抢得先机”、“富商富民”、“逼出”。而七台河坊间流传的说法与此大相径庭,当地很多群众爱说一个顺口溜:“抢钱不如爽,致富行情涨;批个文件贼好使,逼着农民全。”

  2007年8月,孙升昌因违纪落马。他被撤销省第十届委员会委员职务、。孙落马的原因是,他在2002年8月担任七台河市市长后,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批准为一家企业占地两次减免“土地出让金”,其中一次减免金额为211.9万元人民币。由此,孙的家人获得企业开出的“提成款”近200万元人民币。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办下来这个贷款。”宋局长解释说一方面“因为年初停办小额贷款”,另一方面“因为许多农民确实没有楼房也没有公务员作”。

  “他说:‘我活了50多岁了,没骗过人,这次就骗你们了。’我们都被他这话气坏了。”据当时去见李刚的村民郭金玲等人回忆,这位官员的表现随即也成为村民们不再相信地方官员的主要依据。

  转载本文请注明来自证书印刷制作http://www.zsprinting.net/